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持续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行动方案。具体明确如下:
一、抽取流程内容
(一)确定抽取人员。抽取现场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负责对象抽取、现场监督人员各不少于1名。
(二)确定抽取对象。通过局“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企业名录库抽取执法受检企业,从执法人员名录库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纳入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62家重点检查单位不再列入“双随机”抽取对象;除局领导、挂职、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职工和未持证干部外,其余人员全部列入“双随机”抽取对象。
(三)确定抽取数量。执法受检企业抽取,全年,从局“双随机”企业名录库中抽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20家、工贸行业企业20家,其中,执法支队负责抽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工贸行业企业各10家,局危化科负责抽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10家,局基础科负责抽取工贸行业企业10家。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每次从局“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至3人,其中,执法支队负责从局“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中(不含局危化科、基础科人员)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局危化科、基础科负责从所属科室人员中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涉及跨部门联合抽查,一般从局“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抽取执法检查人员1至2人。
二、抽取结果公示
按照“谁抽取、谁登记、谁检查、谁公开”的原则,抽取结果和检查情况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录入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一体化大融合执法、涉企执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等系统平台。对被立案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处罚信息,应当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抽取工作要求
(一)遵守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着眼“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密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市级组织“双随机”执法检查时,应与县级联合开展,除涉及投诉举报等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避免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执法事项进行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二)规范检查内容。严格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2020年《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有关内容规定要求,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由局分管领导批准,严禁擅自扩大检查内容,严禁随意执法检查发生。
(三)完善“两库一单”。执法支队要督促实时更新“双随机”企业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局危化科、基础科要及时收集汇总增减企业名单,更新完善局“双随机”企业名录库;局法规科要根据局人员调整变动实际,及时更新完善局“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同时,根据政策规定、文件精神等变化实际,及时更新完善执法检查事项清单。
(四)强化联合抽查。对照联合抽查事项内容要求,主动牵头协调,制定联合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质效。
附件:1.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企业名录库
2.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