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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配合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便民利企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经研究,现将我局安全生产许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相关许可。暂停办理涉及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相关许可事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证件到期的,有效期顺延至疫情结束。对不涉及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的,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网上办”。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莆田分厅(网址:https://zwfw.fujian.gov.cn/)后,点击“部门服务”栏目,选择“莆田市应急局”,即可办理本局事项。
(二)“掌上办”。通过手机下载安装“闽政通”APP、“惠民宝”APP掌上方式办理,进入“办事大厅”办理。
(三)“邮寄办”。通过线上政务服务渠道办事时请勾选“双向快递”服务,完整填写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或寄送申请材料时标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EMS窗口转全科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收”即可,相关邮寄费用由政府统一承担。
二、“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证书。暂停办理“三项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恢复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疫情期间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结束。
三、其他事项。对于暂停办事大厅窗口现场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届时将按照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通知逐步恢复办事大厅窗口现场服务,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在办理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0594-2356109,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办理答疑指导。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