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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来源: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05-20 09:10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将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594-2863983

投诉举报邮箱:ptajxc@163.com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可在工作日内进行投诉举报:

1.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执法的;

2.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身份的;

3.未依法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未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未依法组织听证、未送达行政执法决定文书、未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等严重违反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

4.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缺乏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或者事实认定不清,处理决定显失公平的;

5.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6.存在酒后执法、推诿拖延、态度恶劣,侮辱、谩骂、殴打监督对象,威胁、恐吓举报投诉人等不文明行为的;

7.存在野蛮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问题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投诉举报的其他行为。

三、举报须知

1.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投诉举报人应当对投诉举报的事项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或线索,否则将不予受理。

3.投诉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否则处理意见无法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的责任,由投诉举报人承担。

4.其他不属于涉企行政执法受理范围的举报投诉,请向相关部门反映。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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